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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确定录用人选
1.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县人社局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向县人民武装部提出人选建议名单;
2.经县委同意后,授权县人民武装部执行任用程序。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公开选拔工作,县里成立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武装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受理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534—5337611。
各有关单位要广泛进行宣传和动员,引导广大干部积极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对符合条件人员要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层层发动,特别是对符合条件的年轻退役军人,要鼓励他们带头报名。对思想上一时有顾虑的,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鼓励他们响应县委的号召,积极参与选拔,接受组织挑选。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拔齐河县人民武装部民兵教练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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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齐河县委组织部 中共齐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齐河县人民武装部
2019年3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358/n30830386/c47272840/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