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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9山东省选拔齐河县人民武装部民兵教练员2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山东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山东遴选招考公告和山东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进一步支持我县国防动员建设,加强民兵政治教育、军事训练和管理,根据县武装部工作需要,经县委研究,决定对民兵教练员岗位进行公开选拔,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人数
齐河县人民武装部民兵教练员2名。
二、报名要求
(一)范围
安置在我县,事业编制身份的退役军人。
(二)基本条件
1.对党忠诚、信念坚定。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努力为国防动员建设服务。
2.能力较强、视野开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军事战略思维和知识储备,具有部队服役经历和开拓创新精神,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统筹协调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建设能力。
3.忠诚履职、勤勉敬业。具有愿为人民武装事业奉献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心理素质好,抗压能力强,尽职尽责,敢于担当,开拓进取,热爱武装,自愿为武装建设贡献力量。
4.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为人正直,心胸开阔,守纪律、讲规矩、能自律,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军队有关规章制度,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较好。
(三)资格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20日后出生);
2.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符合征兵身体体检和民兵教练员明确规定的身体条件;
4.有部队服役经历,同时具备一定的军事训练和教学能力;在部队曾担任过班长、文书和从事过军事教练教学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有关要求
受过刑事处分、纪律处分(解除党政纪处分影响期的除外)的人员,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不合格(不称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