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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5辉县市委巡察工作机构选调15人公告

辉县市人民政府 20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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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务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安排。

  2.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名额1: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末位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具体面试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安排。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计划名额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当出现末位并列时,依照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法律、财会、金融、审计专业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认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安排。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调计划名额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审查考生档案和实地考察为主。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选调后是否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八、录用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及相关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及相关手续。

  有关选调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辉县市人民政府网(www.huixianshi.gov.cn)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未尽事宜,由辉县市委巡察工作机构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解决。

  咨询电话:纪委干教室:0373-6233078

  监督电话:纪委监察局: 12388

  原标题:2015年中共辉县市委巡察工作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辉县市委巡察工作机构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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