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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5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5人公告

湖南领导人才网 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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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笔试,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5:1笔试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最低开考比例可放宽到3:1,放宽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

  笔试测试公共知识,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9月中旬

  3、面试

  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与遴选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遴选单位和张家界党建网进行公告。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合成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考察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以与遴选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在考察环节出现职位空缺时,需要递补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只替补一次。

  5、公示与转任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遴选单位按程序上报审批,经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同意调动的人员将在湖南领导人才网、张家界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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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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