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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5年黄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开遴选(选任)3人公告

黄石人民政府网 201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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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条件

  1.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以及其他不宜办理人事手续的。

  2.公开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公开遴选机关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划转。

  3.报考人员为选调生的,除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外还需市委组织部同意意见。

  四、招考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5日至9月9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报名需填写推荐报名表,同时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遴选公告和推荐表可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gov.cn/)黄石统一战线网站(http://www.hstzb.gov.cn)通过公告栏下载。

  2.报名方式。符合遴选条件的报名者应在征得单位同意的前提下,携带报名材料到市民宗局办公室(市人大办公楼909室,联系人:邓剑,联系电话:6359217)报名。报名材料包括纸质推荐报名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3.资格审查。市民宗局将组织专人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发放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选,每个职位按不低于1:5的比例组织笔试。

  4.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按照笔试50%和面试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从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5.考察与体检。根据考生成绩,按从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6.确认人选和公示。根据参加遴选(选任)考生的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人选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7.审批和办理选调人事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选任)结果的,市民宗局与遴选(选任)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有关管理部门审批,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由于本次遴选(选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遴选(选任)各阶段相关事项我们将主要通过网络予以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黄石人事考试网和黄石统一战线网站。

  3.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咨询和了解这次公开招考工作的有关情况,市民宗局设立专线电话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714—6359217。

  附件:推荐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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