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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绵阳市遴选市城管执法支队人员17人公告

绵阳人事考试中心 201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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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支队)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的执法队伍,具体负责承担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为加强基层城管执法力量,进一步优化城管执法工作人员来源和经历结构,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城管执法支队工作人员17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遴选职位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科员岗位17名。

  职位要求:一线执法岗位,户外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作条件艰苦,无固定节假日,加班任务多,随时可能应对突发事件,适合男性报考;录用后在市城管系统工作不少于5周年。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二)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35岁以下(1981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76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四)调入人员的工作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周年,其中:从乡镇调入的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5周年,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8周年;2014年8月11日以前发布《公告》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仍执行原招录《公告》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公告》没有明确服务年限的,最低服务年限须满3周年(计算截至时间2015年10月31日)。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9日

  2、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用网络报名,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文档,打包后发至邮箱mycgzd@163.com。

  (1)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绵阳人事考试网或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下载《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2)正式有效身份证件;

  (3)毕业证;

  (4)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

  (5)本人自荐书一份(可附本人在现工作领域的工作情况,以及本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识和就如何做好城管执法工作的思考等);

  (6)2014年8月11日以前发布《公告》招录的乡镇公务员,需提供当时的招录《公告》;

  (7)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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