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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清区区级机关调入公务员暂行办法》、各部门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镇街局机关中选调33名公务员进入区级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入单位及人数
区人大机关2人;区纪委机关9人;区委组织部4人;区委宣传部1人;区文明办3人;区委老干部局1人;区级机关工委1人;区防范办1人;区编委办1人;区发改委2人;区农业委3人;区招商局3人;区信访办1人;区科委1人。
二、调入条件
调入公务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较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
2、全区镇街局机关具备公务员身份一年以上(含2014年度录用人员),且在镇街局机关、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因岗位特殊需要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6日-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武清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武清开发区泉州北路8号创新大楼二楼)。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报考单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
四、调入程序
1、发布信息与报名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通过下发通知、在武清资讯和武清人才网发布公告和简章等形式公开选调工作信息。凡符合条件并愿意到区级机关工作的镇街局机关公务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均可报名。经资格审查,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调入人数比例不得小于2∶1。
2、用人部门初选
用人部门制定《初选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经区委组织部或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后,由用人部门负责实施。每个岗位按初选人数与调入人数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