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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9月下旬,主要测试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拟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体检与考察的人员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数与拟选人数1.5:1的比例确定。分体检、实地考察两个步骤进行:
⒈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⒉实地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⒈确定拟任职人员。综合实地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任职人员。
⒉公示。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⒊试用和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后,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次选调的职位不设具体岗位,人选调入后,统筹安排到省委办公厅机关有关处室。
(三)咨询电话:0351-4045704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当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因报名信息不真实准确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特别提示: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辅导培训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调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机关2015年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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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