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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调
1.对政审合格者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予以选调。
2.选调后及时到用人单位报到,选调人员在接到选调通知3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选调资格。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由组织部、纪委监委、编办和人社局对其进行考核,合格者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九、工资待遇及其他
被选调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人事、工资关系转至县纪委监委。
本次选调的所有公告、通知均在伊川政府网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本次选调工作解释权归伊川县选调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解释。
原标题: 伊川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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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选调纪委监委派驻机构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1月29日
来源:http://www.yichuan.gov.cn/ycgov//html/1/54/568/39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