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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无领导小组讨论、竞岗演说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如通过审查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为1:1比例进入面试的,由市纪委市监委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在贵阳党建网和中共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贵阳市监察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测评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测评对象。除通过审查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为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可按1:1进行考察测评外,考察测评对象人数应多于遴选职位计划数,但最高不得高于3:1。
若在考察测评中,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从非考察对象中进行人员递补。
考察组一般由3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情况和在编在岗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对考察对象的工作情况和“德”的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同一职位人选考察和综合测评对象由同一个考察组负责考察。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一般要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如实出具考察报告。
六、讨论决定
考察组要将综合分析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如实向市纪委常委会报告,防止把分数作为用人唯一依据,防止简单以分数高低取人。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人选的德才条件,将考试成绩与人选一贯表现情况、人岗相适情况等结合起来,综合分析考虑,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人选使用建议。市纪委市监委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认为某一
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可以放弃该职位的遴选。
七、公示、办理调动与任职手续
拟遴选人员确定后,在贵阳党建网,中共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贵阳市监察委员会网站上以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其遴选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公开遴选,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八、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公布的有关事项,均通过贵阳党建网,中共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贵阳市监察委员会网站发布。
本公告由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解释。
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6981374
原标题: 中共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贵阳市监察委员会2018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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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6日
来源:http://www.gysdj.gov.cn/djxx/zygg/985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