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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国税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部分地州市国税局选调地方公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国税函〔2015〕227号)精神,克州国税局决定开展选调地方公务员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选调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公务员人数
克州国税系统6名(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选调公务员范围
克州各级机关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科员职务的公务员。
三、选调公务员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人事档案中公务员录用表或公务员过渡表、公务员登记表齐全)。
2.政治和业务素质良好,工作能力强。
3.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选调机关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体检、确定人选和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3日至8月25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个人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交克州国税局人事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