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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市直机关工委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委机关公务员1名。
二、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市科级以下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已登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2.中共正式党员;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清正廉洁;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工作经历;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财会知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优先,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7.年龄32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
9.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10.报考人员需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试用期未满且未正式任职的;
2.工作期间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基层工作经历不足2年的或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ahrss.gov.cn)、广安人事考试网(www.gapta.gov.cn)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8日—8月28日。
2.报名地点:广安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广安市思源大道1号广安市委办公大楼204室)。
3.联系电话:0826-233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