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邢台市委组织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原则
本次公开遴选科级及以下相当职务层次的公务员21名。公开遴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报考的范围和条件
(一) 报考的范围
1、我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人员身份)、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相当职务层次的人员。
2、市直机关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央、省驻市以下单位(包括垂管单位和派出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二)资格条件
报考者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适应公开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全国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的干警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符合遴选职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日,计算工作经历等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
6、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方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8月22日3天,报名地点:邢台技师学院培训中心。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内容应包括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取得公务员身份时间、现工作岗位及工作表现、职位条件中要求的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是否同意报考等),《2015年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1份以及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证明等。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计划,取消职位的,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