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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省编办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省公开选调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
一、选调人数
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团结协作能力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中共党员。
2.业务能力强。有公务员或参照人员身份,职务层次为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学历层次高。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具备较高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服务水平。同等条件下,全日制博士、硕士优先。
4.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满3年以上,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任现职满1年(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5.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全日制博士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考核等次。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研究与公示、试用与调入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湖南省机构编制网或湖南领导人才网下载《省编办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填写后连同有关资料到省编办机关党委(人事处)报名。
2.资格审查。省编办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参加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