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八、选调
考察合格者,根据选调计划,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选调人员。选调人员在接到选调通知3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选调资格。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
九、其他
1.本次选调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县党政门户网、县纪委办公楼前、县人社局楼前进行公示,请各位考生届时查看。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笔试、体检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选调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选调的,应主动申请回避,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本方案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5086336,67289389
原标题:新安县纪委派驻机构选调公务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新安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
来源:http://www.xinan.gov.cn/sitegroup/root/html/ff80808146678c8401466af04dcd0e5f/509e006d1d8848349cba1d639d193eb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