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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2. 笔试内容:党章、纪检监察相关知识、时事政治。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可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1月2日(上午8:30-11:30)。
领取地点: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202房间)
(二)面试
根据本次选调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2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三)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选调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选调计划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规定的内容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选调等环节,若体检后出现人员空缺,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由县选调领导小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人员空缺,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