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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试用及调入
公示后无异议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入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入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仍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四、其他事项
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办日常性事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自觉落实回避制度有关规定。报名人员在选调期间要保持现场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选调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名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391—6633500
原标题: 济源市纪委监察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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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济 源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中 共 济 源 市 委 组 织 部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9日
来源:http://rsks.jiyuan.gov.cn/rsks/gggs/gggs/201812/t20181219_525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