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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复审与准考证发放
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选聘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由选聘机关取消其笔试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复审结果为准。通过资格复审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并签署《个人诚信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围绕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五)面试
1.面试说明。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通过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个性特征以及职位匹配度等,满分100分。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六)成绩计算及发布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如有多轮面试,以最终一轮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将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招聘机构官网发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七)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根据选聘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按1:1.5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
选聘机关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人选在考察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身份等情况。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选聘机关取消考察人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