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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12月28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者于2018年12月24日8:00至12月28日17:30期间登录商丘市人民政府网、商丘廉政网、商丘人事考试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以系统要求为准)。报名资料提交被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
特别提醒: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名咨询电话:0370-3288036
技术咨询电话:0370-3289365
(2)报考资格审核。成立公开选调和公开招聘工作组,人员从市纪委监察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抽调。工作组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月9日8:00至1月10日1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和打印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人数与选调、招聘计划达不到3:1的,视情况核减拟选调、招聘人数,或取消选调、招聘职位;选调、招聘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12月31日21:00前改报其他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