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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调职位1:1.5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如同一职位出现选调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人员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考察主要内容为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选调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通过查阅报考人员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进一步验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凡发现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进入公务员队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并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因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调人员进入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后,由选调单位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转任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选调到山城区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适用现行编制、职数、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管理模式,均由区纪委监委统一管理。
原标题:中共鹤壁市山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鹤壁市山城区监察委员会关于2018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公告
中共鹤壁市山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鹤壁市山城区监察委员会
2018年12月13日
来源:http://www.hbscq.gov.cn/zwgk/tzgg/2018-12-13/68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