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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审查时间为报名截止后1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4、考试。采取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和应急应变能力。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后,笔试人员从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5、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并形成考察意见。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出现空缺时,由选调单位提出,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照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6、确定人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报县委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如遇特殊情况,时间安排可作适当调整。
3、本次招考有关事项由吉安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联系方式
县委组织部:8442325,联系人:王鑫
县编办:8445505,联系人:温辉俊
县妇联:8442333,联系人:李卫
原标题:吉安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妇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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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