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工作需要,经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同意,确定从博乐市、精河县选调工作人员(科级以下)到阿拉山口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范围
博乐市选调30名,精河县选调8名,范围是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第一、二、三、四、五期湖北培养生(现为教师身份的人员除外)。
二、选调资格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
2、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大局观念和组织纪律性较强;
3、身体健康,事业心、责任心较强,工作认真负责,服从组织分配;
4、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的;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专业
1、会计审计类(财会、审计相关专业)。
2、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秘、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
3、计算机类(网络管理、计算机系统维护相关专业)。
4、林学及林业资源管理类。
5、法学类。
6、水利、水电、水工类。
7、统计学类。
8、建筑土木工程及管理类(规划、土木工程相关专业)。
9、教育学类。
10、金融学类(金融学相关专业)。
11、卫生管理类。
12、经济学、经济贸易与管理类。
13、公共管理类(劳动与社会保障相关专业)。
有以上专业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也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