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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5年大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4人公告

大庆市政府 201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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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政府法制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批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4名法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市直机关、各县(区)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副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运用法律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文字综合能力、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扎实,品行端正,热爱政府法制工作;

  (二)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在职在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八)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公务员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或不予选调:

  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的关系人;有不适于或影响在法制办工作的其他因素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采取公开考试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步骤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及办理调转手续等。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法制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实绩、廉洁自律等,重点考核政策理论素养、业务水平。

  按照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组织笔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削减选调计划。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决定选调人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21日

  2、报名地点:大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科(市政府办公楼后楼西侧4340室)。

  联系人:王鹏,联系电话:6392015。

  3、注意事项:报名时,需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以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发表的文章、起草的调研报告、领导讲话、重要文件等)。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所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

  附件:大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大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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