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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核。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含相同分数)顺序,按照选调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个别职位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对象需在面试前亲自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并必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原件(参考格式见附件3),不得请人代审或替人审核。
2.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同个人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审核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当面告知原因并发放《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同时该职位面试对象可按笔试成绩从高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考核。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同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及职位需求分成科级职位组和科员组进行。面试试题结合职位特点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统一命制,并参照有关规定组成面试评委小组。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适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
(四)体检考察。考生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然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注重考察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酝酿研究。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考核等方面情况,经区选调办商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建议,然后提请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六)公示转任。经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后,属于科级职务的,由区委组织部另行报请区委研究决定,在一定范围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属于科员职务的,由区选调办适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分别由区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转任手续。
五、有关事项
(一)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选调工作涉及的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加强监督,对工作中发现或有关单位移送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区保密部门对选调工作进行保密指导;区公安局、澳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负责考场周边的交通、治安及医疗救护等保障工作。
(二)凡经本次公开选调程序进入我区工作的公务员,可享受如下政策优待:配偶、子女需入户我区的按照相关政策优先办理;优先安排我区"公共租赁住房"作为过渡性周转住房;对选调人员重点跟踪培养,优先安排教育培训、关键岗位锻炼,促进选调干部职业发展。
(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如实填写《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考生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联系电话。大亚湾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区选调办):0752-5568508;中共大亚湾区委组织部干部科:0752-5562110;监督电话:0752-5562114(区纪委监察局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组)。
本方案由大亚湾开发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大亚湾开发区面向广东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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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调公务员职位表.doc
大亚湾开发区公开选调公务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