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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考试。考试采取单独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取第一名入闱体检(同分者一并入闱)。考生书面提出放弃、资格不符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均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6.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7.调入。拟选调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服务期限不少于3周年。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艾仁君,15979616967。
监督举报电话:0796—863850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政法委解释。
原标题:泰和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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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和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11月5日
来源:http://www.jxth.gov.cn/contents/24/661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