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六)公示
根据领导小组研究情况,确定拟调入的初步人选后,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调入
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关岭自治县纪委县监委根据选调情况报请县委组织部按相关程序办理。
四、其他
1、通过本渠道调入关岭自治县纪委县监委和关岭自治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工作的人员,需在我县最低服务5年。
2.本公告由关岭自治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本次工作由关岭自治县纪委县监委和关岭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851-37221818(关岭自治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
监督电话:0851-37223142(关岭自治县纪委县监委)
0851-37228966(关岭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原标题:关岭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干部的公告
点击下载>>>
关岭自治县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xls
中共关岭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岭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10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www.guanling.gov.cn/zwgk/gfxwj/gggs/3067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