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考察(面试)
按照拟选调岗位数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面试)。在进入考察(面试)环节前,对考察(面试)对象的报考条件再行复审,复审发现考察(面试)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并相应递补。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才为本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勤、能、绩、廉等方面情况,主要了解工作实绩和实际工作能力。考察(面试)工作由领导小组按规定进行。
(四)公示
根据笔试和考察(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调人选,公示7天。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因拟调人员公示结果影响选调;拟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拟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调出现空缺的,可按规定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原标题:太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方案
点击下载>>>
太湖县安监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www.thx.gov.cn/content/detail/5bd67ec07f8b9a6217934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