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公开选调的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近三年(2015-2017)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如工作年限不足三年,据实际工作年限提供相关材料。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
5、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常深入一线执法,适宜男性报考。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选调方法
选调采取笔试和考察(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面试)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笔试和考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分别在总成绩中占60%和40%(笔试占60%,考察(面试)占40%)。最后根据笔试和考察(面试)总成绩,择优选调。如经资格审查后,报名合格人数为3人以下(含3人),直接通过考察(面试)确定选调对象。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太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太湖县晋熙镇人民西路266号,联系人:欧阳影,联系电话:0556-5129930)
3、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有效的通迅方式(如因通迅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并记入本县选调考试诚信档案。
4、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二)组织考试
按照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的笔试方案进行考试,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