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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察人数与拟考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江阳区纪委监委和江阳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研判,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个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的缺额,经公开考调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可从进入考察的人员中择优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调入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考调人员,由江阳区纪委监委在http://www.jiangyang.gov.cn(江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在正式调动前,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经公开考调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可从进入考察的人员中择优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江阳区纪委举报或申诉。
(二)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无法联系上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公告由江阳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区纪委组织部0830-3105970
举报或申诉电话:
区纪委信访室0830-3123741
原标题:中共泸州市江阳区纪委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关于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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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州市江阳区纪委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jbxx/zwdt/rsjzkxx/qtks/content_46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