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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二)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党政大楼(江阳区星光路6号)11楼1134室;联系人:钟华锋、汪蔚;联系电话:0830-3105970。
4.报名须提供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2018年江阳区纪委监委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③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江阳区纪委组织部负责在考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在江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jiangyang.gov.cn)上发布,需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试期内,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问题,取消考生考调资格,且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主要测试应试者文稿写作水平和问题分析能力。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为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取消或调减考调人数。
2.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拟考调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将和相关信息及时在江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jiangyang.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