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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示
体检结束后,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转任人员先到市纪委监委跟班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其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由市编办按组织程序及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评价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由市纪委监委出具该人员跟班试用情况的组织鉴定,客观反映其现实表现。
四、组织领导
灵武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在市委领导下进行,成立灵武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工作组,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职责,各负其责,认真实施。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要自觉遵守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选调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灵武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及传真:0951-4021174(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邮箱:zglwsjw@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951-12388 4030403(市委组织部干部室)
原标题: 灵武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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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灵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灵武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10月16日
来源:http://www.nxlwdj.gov.cn/html/tongzhigonggao/2018-10-16/19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