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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由州政务服务中心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贵州省政务服务网黔西南州站点和州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州政务服务中心报州人社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从事考调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考调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考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未尽事宜由州政务服务中心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地点:贵州省兴义市桔山广场黔西南州政府政务大
厅三楼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9—3611077,3611055
监督电话:0859—3611011
原标题: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公开考调事业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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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10日
来源:http://qxnrsj.gov.cn/zwgk/xxgkml/xxgk/rsks/sydwzp/201810/t20181011_36196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