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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的5:5比例合成),按照1∶2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列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材料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综合人选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形成考察报告。对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程序,情节严重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公示和调动
考察结束后,经选调单位集体研究后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后,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先锋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对有反映问题,经查核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
五、选调工作纪律
公开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专员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选调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作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选调对象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本公告由蒙城县2018年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有关选调信息可登陆蒙城先锋网、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查询。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和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8—7623084(蒙城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558—7639110(蒙城县纪委监委)
0558—7692075(蒙城县人社局)
原标题:蒙城县2018年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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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日
来源:http://www.mcxfw.com/Article.asp?id=4515&ChannelID=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