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文写作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1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3.笔试成绩
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将通过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先锋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 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入围人员。
由选调单位对选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选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蒙城县2018年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2.加盖单位公章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3.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
凡与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