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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选调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选调人数和面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按该比例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均列为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市选调工作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组采取查阅档案、民主测评、座谈等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并按百分制赋分,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简称“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取消考察资格。
(二)体检
按照选调人数,根据被考察人选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从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工资关系。试用期满后,经市纪委监委机关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八、其他
对违反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选调资格、向工作单位通报、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虚假证明的,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本简章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37-4498249(市纪委组织部)
附件:1、2018年曲阜市纪委监委考试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2、2018年曲阜市纪委监委考试选调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中共曲阜市纪委机关
曲阜市监委机关
中共曲阜市委组织部
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xxgk.qufu.gov.cn:25997/art/2018/9/30/art_27_35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