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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事项
1.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级以下党政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工作经历和取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3.本次选调将通过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八、纪律监督
兵团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和驻司法局纪检组对兵团司法局选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选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调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的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兵团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1-2890466
兵团司法局 0991-2358380(传真)
监督电话:0991-2896306 2358357
电子邮箱:guzonglian@163.com
兵团司法局政治部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10楼
原标题:2018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内地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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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兵团司法局
2018年9月12日
来源:http://www.btpta.gov.cn/c/2018-09-12/71395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