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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系统选调18人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 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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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面试初步人选。

(三)面试

10月20日面试。面试采取面谈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面谈占40分,主要测试个人素质与工作岗位的匹配性;结构化面试占60分。面试地点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时间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

2.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查阅被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

3.考察环节出现职位空缺需要递补的,经人社局审核,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调动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六、待遇保障

1.选调干部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购买集资房,在兵团工作满5年后办理相关房产手续。不符合申请购买集资房条件或无意愿、无条件购买集资房的,给予正科级及以下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2.选调干部配偶、子女可以随调随迁。随调人员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一般在机关事业单位平级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安排到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配偶、子女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享受事业单位简化招聘程序的绿色通道政策;本科以下学历的,根据本人条件和意愿,可以帮助推荐到企业适当的岗位工作。到企业工作的配偶、子女,第一年可享受每月800元的生活补助。

3.子女在兵团所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就读,享受兵团职工同等政策。

4.选调单位按规定报销首次进疆交通费。配偶、子女未随迁的,每年由所在单位报销1次配偶、子女进出疆交通费(限10000元以内)。

5.对选调人员设置半年考察期,兵团司法局根据选调人员在考察期间的表现、人岗相适程度进行考核,对考察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晋升条件的,直接晋升。考察期和原单位同级任职时间计入任职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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