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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示。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选调公示对象,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www.ganzhou.gov.cn)、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zhrss.gov.cn)和赣州市环境保护局网(www.gzhb.gov.cn)站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查实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选调对象。如出现异议查实并取消考选资格,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选调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该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公示。
5、审批、调动。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调动一经办理,在本单位服务期限原则上须满2周年。
6、在考选过程中,凡被其他考选单位列为考察政审对象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我单位的考选资格,依序递补。
三、咨询电话
考生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以下电话。
咨询电话:0797-8680232,0797-8685025。
四、本公告由赣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五、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络方式通畅,因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考选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原标题:赣州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及下属2个参公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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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30日
原标题:赣州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及下属2个参公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公
原文链接:http://www.gzhrss.gov.cn/c100243/2018-08/30/content_792b2a5e2a8d46dca630735feb615f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