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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公开考选9人公告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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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具体负责,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及相关简历,初步判断考生报考资格,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考选计划达不到5∶1的,则相应调减考选计划或取消该职位的考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2018年9月13日-9月14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笔试。笔试时间为2018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进行。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环保法律法规等相关环保专业知识、公文写作、时事等综合知识。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组织人事关系不在赣州市的面试入闱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提供由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才能参加面试,否则取消面试入闱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入闱人员。

(五)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点)。按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六)考察、体检、公示、审批和调动

1、考察。由赣州市环保局组织,按1:1的比例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其中,对于市外考生的考察,将邀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

2、体检。按1:1比例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赣州市环保局具体实施,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须为省公务员局指定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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