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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5扬州市江都区动物卫生监督分所选调30人公告

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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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确定入围人员

  以笔试成绩作为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根据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1:1确定入围人员,如出现第30名成绩相同则按取得畜牧兽医类专业学历的高低、先后顺序确定入围人员,如再相同则按取得畜牧兽医类职称的高低、先后顺序确定入围人员。

  5、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江都区农林网(www.jdagri.gov.cn)、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jiangdu.gov.cn)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6、聘用

  公示期满后,入围人员符合条件并服从组织安排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缺额按报考人员最终得分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人员待遇

  一经聘用即办理调动手续,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聘用岗位核定工资。

  五、组织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区人社局和区农委组成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本次选调工作各项事宜。公开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及时将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选调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增强选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扬州市江都区纪委和监察局负责对选调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江都区监察局驻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514-80805818,江都区监察局驻江都区农业委员会监察室0514-86554426。

  本公告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调扬州市江都区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扬州市江都区动物卫生监督分所选调报名表.xls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委员会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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