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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5赤壁市纪委监察局遴选4人公告

赤壁市政府网 201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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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开遴选市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岗位

  办案类岗位人员3名,综合类岗位人员1名。

  二、公开遴选范围

  全市公务员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垂直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三、报名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

  (4)具有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选调生具有2年以上实际乡镇(办)工作经历;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有特殊技能的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2、报名人员除应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办案类岗位人员:要求法学、侦查学、经济学、会计学、审计学等相关专业毕业或其它专业毕业但具有一定的办案经验能力的人员;

  (2)报考综合类岗位人员:要求中文、新闻、历史、政治、哲学、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毕业或从事公文写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的人员。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年限时间均计算至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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