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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遴选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其他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确定拟任用人员,分别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拟任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转任手续,遴选机关办理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七、其他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31-66605968(市公务员局职位管理处)
考务咨询电话:
0531-82568205(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下载>>>
2018年济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xls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公务员局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