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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9月8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若确定面试人选的最低笔试成绩有2人以上分数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诚信承诺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遴选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遴选机关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100分。
3.面试组织。面试根据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三)总成绩计算及发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将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根据遴选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差额2名。
遴选机关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遴选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取消考察对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