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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遴选部门收到报名人员发送的《报名推荐表》电子文档后24小时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 2015年7月13日9:00至7月22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发送《报名推荐表》电子文档的,各遴选部门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7月13日9:00至7月21日18:00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职位。通过审查的不得更改。
7月21日18:00至7月22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更改报考职位。
(四)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人员的改报
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缩减遴选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报考缩减遴选人数职位且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改报其他职位。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且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2015年7月23日11:00至7月24日18: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但不得改报取消或缩减遴选人数的职位。
改报人员应修改并向改报职位所在的遴选部门发送《报名推荐表》电子文档,同时与该遴选部门电话联系改报资格审查事宜,并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被取消职位所在的遴选部门应电话提醒相关报考人员及时改报有关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
若有缩减遴选人数或取消遴选职位情形的,将于2015年7月23日11:00在西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5年7月28日11:00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必要凭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需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在进入面试的人员确定后、面试前进行,由遴选部门组织实施。
笔试、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2015年8月1日(星期六)9:00—11:30在西安进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4.查询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2015年8月5日,报考者可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查看笔试成绩和各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各遴选职位按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末位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015年8月10日由各遴选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报名推荐表》原件,2年以上区县及以下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登记表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签署“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盖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由于放弃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本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对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按照上述要求进行。
(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
1.报考者于2015年8月18日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查看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以及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公告。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2.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部门组织实施,在8月25日前完成。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于8月27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3.面试于9月12日(星期六)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形式及相关事宜见面试公告。
4.面试全程摄像,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5.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
(四)确定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1.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60%。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