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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等有关规定,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河池市老干部休养所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含称职)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职位条件
1.热爱老干部工作。
2.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好的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3.公务员试用期内的。新录用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服务不满5年的(含试用期)。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7月30日为截止日期。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和调动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