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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四)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五)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其他情形的。
八、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九、未尽事宜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十、本方案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4616196 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9—4616906 县人社局纪检室
附件1:望谟县2018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望谟县2018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x
望谟县2018年下半年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
原标题:望谟县2018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gzwm.gov.cn/xxgk/xxgkml/rsxx/201808/t20180822_32458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