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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加遴选人员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8年 8月29日下午18:00前到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五、考试形式及内容
(一)考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叁位。
(二)面试时间:2018年8月30日。
(三)考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本次遴选不设置开考比例和最低分数线,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查考试成绩、考察人员名单等信息请密切关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wm.gov.cn/)。上述网站公布的遴选信息,因参与遴选人员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参与遴选人员自负。
六、考察
原则上采取差额考察办法,根据考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计划数+1”的数额确定考察对象,如遴选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不足差额考察办法的,根据遴选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如同一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则另行出题面试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或考察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资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从非考察对象中进行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遴选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德”的真实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选调。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意见,并对考察负责。
七、公示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报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