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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调动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工资转移等手续。
因公示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公示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遴选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在党政办公网和公众信息网上公开发布,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巫溪县2018年第三季度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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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第三季度巫溪县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