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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末位并列时,均确定为考察对象。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程序。考察过程中,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报名表》中所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核实。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员。
(六)办理相关手续
1、拟遴选人员在汉中市南郑区政府信息网和南郑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予以遴选。因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结果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2、拟遴选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除临时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外,不办理行政关系等手续。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实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意见报区委组织部。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调入;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有关要求
1、本次遴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公开遴选是区级机关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重要途径,各用人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应积极支持报名。同时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不得将超龄、有服务期限制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推荐报名。
咨询电话:0916-5513026
原标题:汉中市南郑区2018年区级党群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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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中市南郑区委组织部
2018年8月16日
来源:http://www.nanzheng.gov.cn/html/xwzx/gsgg/90399/903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