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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广安市区域合作办公室遴选2人公告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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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开考比例: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报考的笔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职位。

  2.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时间、地点见本人《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遴选计划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4.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一次笔试,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复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遴选职位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遴选职位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遴选人员,并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试用和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26)—2601180

  监督电话: (0826)—2601126

  五、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广安市区域合作办公室。

  原标题:广安市区域合作办公室关于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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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广安市区域合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doc

  2.广安市区域合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3.广安市区域合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说明及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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